机构制度
您的位置:首页 > 关于我们 > 机构制度
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公文处理管理办法
时间:2019-08-20   浏览量:3256
  

为使内蒙古青基会公文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切实提高公文质量和公文处理的效率,根据《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内蒙古自治区团委机关公文发文和运转管理办法(内团办发﹝2018﹞5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内蒙古青基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公文处理

(一)内蒙古青基会公文处理工作由办公室和各部门具体承担。

(二)内蒙古青基会行文要注重效用,少而精;公文处理和运转的基本原则是准确、及时、高效、保密。

二、公文的起草

(一)内蒙古青基会公文的起草,由办公室负责,根据各部门工作需要起草。起草重要公文,应由各部门负责人亲自动手或亲自指导,出稿后经办公室把关报秘书长审核。

(二)起草公文必须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内蒙古青基会章程。

(三)起草公文应当准确、全面反映工作意图,符合共青团工作和青少年工作实际,提出的政策措施要切实可行,同时要体现工作的连续性,不得与已发有关文件矛盾或抵触。

(四)起草公文要征求有关职能部门的意见。联合行文,要征求各联名机关的意见或由联名机关共同起草。在未取得一致意见时,不得擅自行文。

(五)起草公文要开门见山、观点鲜明,条理清晰、结构严谨,表述准确、篇幅简短。人名、地名、数字、时间要准确,标点符号使用要恰当。文内需使用简称的,一般应当先用全称,并注明简称。引用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及领导人的重要讲话时,必须仔细核对,做到准确无误。

(六)起草公文语言要规范,文字要简明通畅。一般不用修饰性语言,不得使用口语、土语、俚语以及冷僻字,不能生造词句。

(七)起草公文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要求正确选择文种,确定文件发布形式。

(八)起草公文要符合公文的基本格式,各部门在公文起草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公文处理管理办法》和自治区团委办公室印发的《公文及信息稿写作常用小知识八则》的公文格式要求,起草相关公文。

(九)拟下发的公文在起草完成送办公室审核时,应当使用统一的文件发文单。要按照发文单中规定的项目,如部门审稿意见、拟稿人、公文标题、印数等,逐项填写。凡未附发文单的公文,办公室不予核稿。

三、公文的核稿

(一)为确保公文质量,凡内蒙古青基会正式公文,在送秘书长审批和签发之前,均应由各部门负责人核稿后报办公室审核。部门负责人作为文稿第一责任人,要严把文稿质量关。

(二)公文审核的主要内容:

1.是否确需发文;

2.文种的选择是否适当;

3.公文的格式是否符合要求,秘密等级、缓急时限、发送范围等规定是否合理;

4.标点符号是否规范;

5.文字表述是否概念准确,简明扼要,条理清楚,语法规范;

6.内容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基金会章程,政策是否保持连续性,提法是否同已发布的有关文件相衔接;

7.内容涉及的部门是否经过协调,意见是否一致。

四、公文的签发

(一)内蒙古青基会名义下发的公文,经部门负责人核稿、分管副秘书长审核后,由办公室进行发文审核并送交秘书长审核、签发(批)。

(二)因工作需要以内蒙古团委名义制发的请示、报告、电报以及重要的公函和普发文件,有关外事工作的请示、报告,由秘书长审核经团委办公室审核报分管书记签发,重要的由书记签发。

(三)公文的内容涉及有关部门(单位)的工作范围和职权的,应经过会签后行文。以内蒙古青基会为主的联发文件,会签工作一般由起草文件的部门负责,由秘书长审签;外单位来文会签,由办公室对接部门负责人、分管副秘书长审核后,由秘书长审签。

五、公文的印制

(一)凡以内蒙古青基会名义发出的文件和信函,由秘书长签发后,责任部门须在办公室编号登记后,进行印发,各部室应将签发稿与正式文件一式三份交办公室归档,电子版同时提交办公室保存。

(二)印制公文要遵守时限要求,保证质量,做到用纸规范,字体适当,文字清晰。

(三)送印公文文稿必须先由办公室编发文序号。公文印制份数,由拟文单位与办公室有关部门协商确定。印制公文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印制。

(四)印制公文应当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印制涉密文件应当严格按照限定份数印制,不得多印,有密级的公文不得擅自留存。印刷废页要及时销毁。

(五)凡不按上述手续办理的文件,一律不可印发。

六、公文的送发

内蒙古青基会公文的送发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公文送发前,应按拟稿时规定的发送单位和份数逐一核对,防止错发和漏发。急件、机密件送发前应当进行登记。急件、特急件必须按规定的时限发出或者送达。凡带密级的公文须经过团委机要交通(通信)传递。

七、公文的办理

(一)办文人员对收到的来文、来电要在当日进行分类登记。登记公文要将公文标题、密级、发文字号、发文机关、成文日期、主送机关、份数、收文日期及办理情况逐项填写清楚。

(二)凡注明各部室、单位收的信件,由办公室签收、登记、编号后,工作人员在半日内分送到各部室。转交信件不拆封,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后直接转交。急件要注明签收的具体时间。

(三)急件、请示、报告件要随到随办。收到请示、报告后,由办公室提出分处意见后送分管领导阅批。对领导批示后的请示、报告件,按领导批示意见办理。

(四)其它公文,由办公室负责人提出分处意见,呈分管副秘书长或秘书长阅批,并按领导批示要求办理。

(五)对上级领导和本级领导的批文,由办公室工作人员转秘书长,由秘书长督促各部室完成相关工作。

(六)本级领导和各部室同志参加上级机关召开的会议带回的重要文件,要及时交办公室登记,统一保管,如工作需要,再履行借阅手续。

(七)需要传达的文件,应根据文件的阅知范围和领导批示,由相关部室负责传达。向全体党员传达的文件,由学习委员负责。

(八)办公室负责对公文的承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紧急或重要公文要及时催办,对一般公文要定期催办,并及时反馈办理情况。

八、公文的传阅

(一)传阅文件要严格登记手续,时刻掌握文件去向,避免漏传、误传、延误和丢失。

(二)文件的传阅顺序,应根据文件的阅知范围,从主要领导开始,领导传阅后再由各部室负责人传阅。每次阅文时间,无特殊情况最长不超过2天;

九、公文的借阅

(一)借阅文件,必须履行借阅手续;借阅的文件要妥善保管,遵守保密工作的有关规定;

(二)借阅文件用后要及时归还,注销登记。办公室要及时清查收退文件,防止文件长期保存在个人手中。

(三)对遗失文件的有关人员,要视情节处理,必要时申报上级主管部门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十、公文的归档及销毁

(一)文件的归档以本级为主,按时间、内容,分门别类登记、编号、归档。

     (二)文件要定期销毁,销毁文件时要登记、造册、备案,并由主管领导监销。


法律顾问 秘书长邮箱 专题栏目 在线报名系统
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地址:呼和浩特市如意工业园区科尔沁南路69号留创园大厦副楼C座 邮编:010070
蒙ICP备19004744号-1 网站建设网页设计网站制作内蒙古网络公司千投网络公司提供络公司提供 
(0471)
4815806
4817098
4816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