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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2022年度“广发银行希望助学金”公益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3-11-08   浏览量:220
  


 

 

 

 

 

内青基[2023]8

 

 

关于实施2022年度“广发银行希望助学金”公益项目的通知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安盟阿尔山市、通辽市科左中旗团委:

为进一步推动新时代希望工程高质量发展,为农村牧区青少年成长提供新助力、播种新希望。中国青基会联合广发银行通过内蒙古青基会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安盟阿尔山市和通辽市科左中旗开展“广发银行希望助学金”公益项目,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在校中小学生。现就项目实施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区域和资助名额

赛罕区:小学生80人、初中生60人、高中生10人

阿尔山市:小学生60人、初中生24人、高中生18人

科左中旗:小学生69人、初中生34人、高中生10人

二、资助标准

小学生:1000元/人,初中生:1500元/人,高中生3000元/人。

三、受助学生推选标准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在满足上述基本申请条件的基础上,优先资助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含事实孤儿),持证残疾学生,城市低保家庭或城市低保边缘家庭学生,低收入农户家庭学生,因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件、重大疾病等突发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原则上一学年内不应重复获得希望工程助学项目的资助。因特殊情况,经内蒙古青基会审核确定可重复资助的学生除外。

受助学生推选程序

1. 旗县区团委以适当形式向本地发布资助名额、资助金额、申请资助条件及申请受理时限等助学项目信息。

2. 旗县区团委按照申请条件推荐学生,并对拟资助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旗县区团委负责安排学校组织学生填写《2022年度“广发银行希望助学金”公益项目申请表》,并将申请表及相关资料上报至内蒙古青基会。(各地公示拟资助学生信息前,须提前征得学生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同意,并做好隐私保护。)

3. 各旗县区团委按要求对受助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按照不低于项目资助人数10%的比例进行抽样走访调查,填写《2022年度“广发银行希望助学金”公益项目受助学生抽样调查表》。抽查无异议后,各旗县区团委将初审材料报至内蒙古青基会。

4. 内蒙古青基会对受助学生申请资料进行终审,按照不低于本省项目资助总人数10%的比例进行抽样走访调查,内蒙古青基会终审合格后,旗县区团委于3月17日前将《2022年度“广发银行希望助学金”公益项目受助学生情况汇总表》报送至内蒙古青基会,同时完成项目资料录入共青团学生资助项目信息录入系统(http://10wj.cydf.org.cn)工作。

 

人: 王相智

联系电话:0471-4815806

通信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如意工业园区科尔沁南路69号留创园大厦副楼C座;

邮编:010010;

邮箱:2402947621@qq.com

 

附件:

1. 2022年度“广发银行希望助学金”公益项目申请表

2. 2022年度“广发银行希望助学金”公益项目拟资助学生名单公示

3. 2022年度“广发银行希望助学金”公益项目拟资助学生抽样调查表

4. 2022年度“广发银行希望助学金”公益项目拟资助学生汇总表

 

 

 

 

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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