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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第二十六届“芙蓉学子” 大型公益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3-11-08   浏览量:107
  


 

 

 

 

 

内青基[2023]35

 

关于实施第二十芙蓉学子

大型公益活动的通知

 

各盟市团委

由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共青团湖南省委、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主办,湖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芙蓉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承办的第二十“芙蓉学子”大型公益活动已启动。根据活动执委会工作安排,内蒙古地区资助工作由我会统一部署,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2023年度大学应届全日制本科新生(每个盟市上报1-2名,优先选择之前上报典型案例学生)

二、资助名额

20

三、资助标准

5000元/人/一次性

四、申报条件

1.本人及父母均为内蒙古籍

2.家庭经济困难。同等条件下,因病致困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户子女,孤儿,学生本人伤残,单亲家庭子女,家庭成员伤残,家庭遭受严重灾害,没有获得其它奖学金、助学金资助的学生优先

3.没有获得其他奖学金、助学金资助

4.尊重捐资方及公益事业,愿意参加相关的宣传和活动。

五、申报所需证明材料

1.《第二十“芙蓉学子”大型公益活动助学金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4.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街道(乡镇)或社区(村委会)开具的困难证明原件,原建档立卡户证明、低保户证明、残疾证复印件,以上提供其中之一即可。

5.本人手写资助申请书(包括人口数、家庭主要成员家庭经济收入等详细情况,如有重大疾病或残疾需附相关证明或证件复印件);

6.本人所持银行卡复印件;

7.手写感谢信一封。

注:以上申请材料纸质版均一式两份邮寄至内蒙古青基会,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2402947621@qq.com。

六、筛选流程

1.盟市团委根据名额本地域范围内公布申报条件并进行初选。

2.各盟市团委结合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对初选名单进行复审公示7天无异议后上报我会。同时,对申请学生按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抽样调查,并填写《第二十六届“芙蓉学子”大型公益活动·2023年度大学新生助学行动抽样调查走访表》(见附件2),在抽查走访过程中,深度挖掘典型学子,收集事例素材。

3.我会终审后与捐方协商确认终审名单并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确认资助名单。

七、助学金发放

我会将按照终审名单下发拨款通知,并将助学金直接拨付至学生本人姓名开户的银行卡内。

八、工作要求

1.请各盟市团委遵循“公平、公正、透明、规范”的原则,做好第二十“芙蓉学子”大型公益活动的组织、实施及宣传工作,坚持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将《第二十“芙蓉学子”大型公益活动·2023年度大学新生助学行动学生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版及纸质版报送至我会。

2.请你委积极协调本地媒体资源,通过团属网站、青年之声、微信公众平台、微博等新媒体集中推广活动,做好活动的传播和报道,并于信息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报至我会。

3.严禁在申报过程中出现虚假信息或瞒报信息。一经发现,取消学生申报资格,追究相关团委责任,并全区通报。

4.《申请表》中涉及的审查意见,必须由相关负责人本人签字并认真填写意见。

5.请将申请学生申报所需证明材料及《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于811日前报至我会。

 

 

  人:王相智

联系电话:0471-4815806

通信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如意工业园区科尔沁南路69号留创园大厦副楼C座

邮箱:2402947621@qq.com

 

附件

1.二十六届芙蓉学子大型公益活动·2023年度大学新生助学行动申请

2.二十六届芙蓉学子大型公益活动·2023年度大学新生助学行动名单公

3.二十六届芙蓉学子大型公益活动·2023年度大学新生助学行动抽样调查走访

4.二十六届芙蓉学子大型公益活动·2023年度大学新生助学行动学生汇总

 

 

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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