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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2023级“希望工程·天祥基金”公益助学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3-11-08   浏览量:369
  


 

 

内青基[2023]45

 

关于实施2023级“希望工程·天祥基金”公益助学计划的通知


各盟市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希望工程实施30周年的重要寄语精神,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提升希望工程助学育人质量,推动新时代希望工程高质量发展,内蒙古宇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我会共同开展2023“希望工程·天祥基金”公益助学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内蒙古地区家庭经济困难且被本科一批院校录取的2023级大学新生

二、资助名额及标准

资助名额:共资助230(详细分配名额见附件1)。

资助标准2000元/人/一次性

三、申报条件

1. 本人及父母均为内蒙古

2. 品学兼优的农村牧区家庭经济困难、城市低收入家庭、城市低保边缘家庭,失智失能、进城务工特殊困难家庭、因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件、重大疾病等突发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

3. 尊重捐资方及公益事业,愿意参加并配合相关的宣传和活动。

四、申报所需证明材料

1. 2023级“希望工程·天祥基金”公益助学计划申请表》(见附2);

2. 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 户口本首页、家庭主要关系成员户口本复印件;

4. 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5. 本人手写资助申请书(包括人口数、家庭主要成员家庭经济收入等详细情况,如有重大疾病或残疾需附相关证明或证件);

6. 申请人需提交感谢信一份;

7. 学生本人姓名开户的中国银行卡复印件。

注:以上申请材料纸质版均一式两份邮寄至内蒙古青基会,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邮箱2402947621@qq.com。

五、资助流程

1. 各盟市团委根据分配名额对旗县(区)进行二次分配,在分配过程中应重点考虑受灾旗县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旗县,此次申请为网上申请关注内蒙古青基会微信公众号。

2. 旗县(区)团委根据申报条件和证明材料对所在地学生申报材料进行确定推选名单上报盟市团委复审

3. 我会收到盟市上报的学生材料终审后与捐方协商确认终审名单。

六、工作要求

1. 各盟市、旗县(区)团委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认真做好筛选工作,按照申报条件和证明材料严格审核申请学生的家庭状况,确保真正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得到资助,认真填写《2023级“希望工程·天基金”公益助学计划申请学生汇总表》(见附3),并于915日前上报所有材料。

2. 严禁在申报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的现象。如经查实,取消学生申请资格,追究相关盟市、旗县(区)团委责任并全区通报。

3.2023级 “希望工程·天基金”公益助学计划申请表》(见附2)中涉及的审查意见,必须由相关机构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

项目联系人:王相智;联系电话:0471-4815806;通信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如意工业园区科尔沁南路69号留创园大厦副楼C座;邮编:010010;邮箱:2402947621@qq.com。

附件:1. 2023级“希望工程·天基金”公益助学计划名额分配表

2. 2023级 “希望工程·天基金”公益助学计划申请表

3. 2023级“希望工程·天基金”公益助学计划申请学生汇总表

 

 

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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