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青基[2023]9号
关于实施“东润启航奖学金”公益项目的通知
鄂伦春旗、科右前旗、科右中旗、扎赉特旗、库伦旗、巴林左旗、正镶白旗团委:
为进一步推动新时代希望工程高质量发展,为农村牧区青少年成长提供新助力、播种新希望。东润公益基金会通过我会在鄂伦春旗、科右前旗、科右中旗、扎赉特旗、库伦旗、巴林左旗、正镶白旗实施“东润启航奖学金”公益项目,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中小学生。现就项目实施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小初高学生
二、资助名额及标准
每地资助100名,500元/人/一次性
三、申报条件
1. 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小学、初中、高中在校学生。
2. 学生思想品德优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积极参加劳动,尊敬师长,团结互助,乐观向上、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等。
3. 资助对象至少符合以下其中一项条件:
(1)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含脱贫不脱政策)。
(2)低保及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城市贫困家庭(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农村贫困家庭(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全省贫困线)。
(3)残疾人家庭或自身残疾者。
(4)孤儿、事实孤儿等。
(5)因自然灾害、重大疾病、意外事故等造成父母丧失劳动能力,或父母离异等原因造成家庭阶段性经济特别困难的。
(6)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阶段性经济特别困难的。
4. 成绩要求:
(1)小学生成绩由学校根据学生日常表现,进行综合评价确定。
(2)初、高中学生由最近一次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确定。
(3)符合贫困条件的学生,按成绩排名顺序进行资助。
5. 尊重捐资方及公益事业,愿意参加并配合相关的宣传和活动。
四、受助学生推选程序
1. 名额分配。旗县团委根据当地贫困学生分布情况,在3工作日内完成东润启航奖学金在各校名额分配。在符合上述要求的情况下,重点资助没有任何助学补助的学校及困难学生。并将分配情况报送内蒙古青基会。
2. 初审。旗县团委根据上述要求,组织学校及学生在5个工作日内填写《东润启航奖学金拟资助学生汇总表》(附件1)。旗县团委对汇总表的申请信息进行审核,共同确定拟资助学生名单,并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加盖公章的《东润启航奖学金拟资助学生汇总表》至内蒙古青基会。
3. 复核。内蒙古青基会对申报学生资料进行复核,确定资助名单。
公示:复核后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在学校展板进行公示,公示期不低于5个工作日。公示文中须注意保护学生隐私,须注明旗县团委、省级青基会监督电话。
联 系 人:刘志凤 王相智;
联系电话:0471-4815806;
通信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如意工业园区科尔沁南路69号留创园大厦副楼C座;
邮编:010010;
附件:
1.《东润启航奖学金拟资助学生汇总表》
2.《东润启航奖学金受资助学生抽样调查表》
3.《东润启航奖学金受资助学生名单公示》
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