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青基[2023]45号
关于实施2023级“希望工程·天祥基金”公益助学计划的通知
各盟市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希望工程实施30周年的重要寄语精神,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提升希望工程助学育人质量,推动新时代希望工程高质量发展,内蒙古宇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我会共同开展2023“希望工程·天祥基金”公益助学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内蒙古地区家庭经济困难且被本科一批院校录取的2023级大学新生
二、资助名额及标准
资助名额:共资助230名(详细分配名额见附件1)。
资助标准:2000元/人/一次性。
三、申报条件
1. 本人及父母均为内蒙古户籍;
2. 品学兼优的农村牧区家庭经济困难、城市低收入家庭、城市低保边缘家庭,失智失能、进城务工特殊困难家庭、因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件、重大疾病等突发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新生;
3. 尊重捐资方及公益事业,愿意参加并配合相关的宣传和活动。
四、申报所需证明材料
1. 《2023级“希望工程·天祥基金”公益助学计划申请表》(见附件2);
2. 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 户口本首页、家庭主要关系成员户口本复印件;
4. 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5. 本人手写资助申请书(包括人口数、家庭主要成员家庭经济收入等详细情况,如有重大疾病或残疾需附相关证明或证件);
6. 申请人需提交感谢信一份;
7. 学生本人姓名开户的中国银行卡复印件。
注:以上申请材料纸质版均一式两份邮寄至内蒙古青基会,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邮箱2402947621@qq.com。
五、资助流程
1. 各盟市团委根据分配名额对旗县(区)进行二次分配,在分配过程中应重点考虑受灾旗县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旗县,此次申请为网上申请关注内蒙古青基会微信公众号。
2. 旗县(区)团委根据申报条件和证明材料对所在地学生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推选名单上报盟市团委复审。
3. 我会收到盟市上报的学生材料终审后与捐方协商确认终审名单。
六、工作要求
1. 各盟市、旗县(区)团委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认真做好筛选工作,按照申报条件和证明材料严格审核申请学生的家庭状况,确保真正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得到资助,认真填写《2023级“希望工程·天祥基金”公益助学计划申请学生汇总表》(见附件3),并于9月15日前上报所有材料。
2. 严禁在申报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的现象。如经查实,取消学生申请资格,追究相关盟市、旗县(区)团委责任并全区通报。
3.《2023级 “希望工程·天祥基金”公益助学计划申请表》(见附件2)中涉及的审查意见,必须由相关机构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
项目联系人:王相智;联系电话:0471-4815806;通信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如意工业园区科尔沁南路69号留创园大厦副楼C座;邮编:010010;邮箱:2402947621@qq.com。
附件:1. 2023级“希望工程·天祥基金”公益助学计划名额分配表
2. 2023级 “希望工程·天祥基金”公益助学计划申请表
3. 2023级“希望工程·天祥基金”公益助学计划申请学生汇总表
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2023年9月8日